为加强和完善忻州市政府网站群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有效提升政府线上政务公开质量及服务质量,现公开邀请具备资质、富有经验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忻州市政府网站群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
信息化服务项目
2、采购类型:服务类
3、服务期: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根据验收及绩效评价结果,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下一年合同金额根据监测点位数量动态调整。
4、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要求,利用机器自动检测+人工复核方式提供监测服务。监测对象为:包括忻州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市、区)门户网站14个、管委会网站2个、市直部门网站22个、专项网站2个以及全市政务新媒体84个。按照要求定期出具数据报告或问题清单,提交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组织单位。
详细采购需求通过以下云文档链接自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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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的构成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报价表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技术与服务要求的详细响应方案、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同类型项目的业绩证明、相关专业人员配置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供应商应编
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18:00。
3、递交地点:忻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 (忻州市长征街21号市政府大院108室)。
4、递交方式:实地投递或邮寄投递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确保签章完好,未按规定密封或投递过程中出现破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评审办法
采购人邀请相关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1号市政府大院108室
联系人: 白先生
联系电话: 0350-3039312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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