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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开发区后莘村路东侧、文昌西路北侧工业地块”厂房设备改造项目办公楼装饰工程总承包(EPC)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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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开发区后莘村路东侧、文昌西路北侧工业地块”厂房设备改造项目办公楼装饰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句容开发区后莘村路东侧、文昌西路北侧工业地块”厂房设备改造项目办公楼装饰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句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 句政务备〔2026〕31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容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容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句容开发区后莘村路东侧、文昌西路北侧工业地块”厂房设备改造项目办公楼装饰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句容开发区后莘村路东侧、文昌西路北侧工业地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多层办公楼装饰工程,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为10851平方米,耐火等级一级,结构形式为多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21.4米,周边道路宽度为6米、长度约为240米。

2.1.3合同估算价:2759.6763万元 (其中设计费:54.1113万元;建安工程费:2705.56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2月7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2月2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2月4日

在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须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发包人要求(限额设计),同时所有设计内容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或审图。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后应与施工单位紧密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设计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限额设计要求执行。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含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含优化)、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消防、装饰装修、幕墙、屋面防水、外立面出新、办公楼周边沥青铺设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图图纸为准, 限额设计的施工图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消防、装饰装修、幕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防护设施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全部项目工作;项目招标结束后如发包人不启动项目,承包人不得要求补偿任何费用;发包人不启动项目中部分内容时,相关项目工程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本项目预算2759.6763万元,采用总承包(EPC)模式,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中小微企业很难独立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如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6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 1月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 1月1 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 1月1 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 1月1 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2021年 1月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 1月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 1月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注:①投标人业绩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③投标人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作为资格审查依据。④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视为未提供。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年月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年月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 项目管理机构:

3.6.1 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一个月(2026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2 施工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注: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一个月(2026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己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兼任设计负责人。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无

3.10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本条不适用。)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35分):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7 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2分

工程业绩(≤3分):1 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55分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任务书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布局(8分)

1.与项目定位和平面契合和可行性。

2.布局流线分析图清晰,方案合理。

3.建筑功能齐全、配套完善。

4.确保布局合理,功能完备。

3.建筑功能(9分)

1.户型设计及其功能定位,满足功能需求。

2.重要节点设计要求:门厅及电梯厅、公区等处的设计应追求简洁大方、绿色环保且注重实用性。

3.室内装饰构造美观、实用、色彩、质感搭配协调。

4.建筑造型(4分)

1.设计文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重点空间需提供相应的效果图。

2.软装方案色彩搭配合适、与整体硬装匹配度高、选型及尺寸全面合理,提供主要空间效果图,提供详细 的家具、灯具、艺术品深化点位,充分满足现场实际 使用情况。提供主要空间家具、灯具的技术参数。

5.结构方案(3分)

根据本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审。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文本的完整性与丰富度。

1.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按下列条件配置齐全的得满分2分。

(1)建筑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

(2)结构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

(3)给排水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

(4)电气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

(5)造价人员1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

备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6年9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③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④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5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注:

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该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能是同一业绩。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分/评审标准

1

设计文件合格分

合格分:21(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2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9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定标程序(票决法)

1.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评选出总得分前7名进入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为7名(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若合格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定标人候选人。

2.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

3.定标: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4.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5]4 号文要求依法组建。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定标方法:票决法,根据苏建规字[2025]4 号文要求,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进行一次性记名票决,1人1 票,经投票统计,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将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直至确定中标人。

具体定标程序如下: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6.定标标准

(1)方案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定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各定标候选人方案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择优选择方案设计文件;

(2)企业实力: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方面:提供近三年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

(3)企业信誉(企业近三年获得的工程奖项)等。

以上证明材料,请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携带至定标会场。

如定标环节的拟定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本次开标无需提供定标方案;符合要求的定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因素编制定标方案,在定标阶段现场提交。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9日 24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登录

[链接][链接] ,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2投标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8.3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务必检查信息库扫描件链接正常打开和显示,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8.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5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6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

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容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句容市黄梅街道科技新城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

大道1号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6室

联系人:毛经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96093018     电话: 025-86636512/13914490882

传真:      项目负责人:陈育红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股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7322011     联系电话:0511-87322100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CA 签章办理指南:[链接]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链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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