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630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303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总仓容12.38万吨,其中高标准砖混平房仓1栋,仓容3.38万吨,建筑面积6194.21平方米;新建9栋浅圆仓,仓容9万吨,建筑面积6690.36平方米;配套建设浅圆仓提升塔、一站式服务中心、道路地坪、汽车衡、给排水、消防和电气外网;维修改造仓房电气及雨棚、道路地坪;购置自动扦检系统、进出仓工艺设备、检化验设备等;升级智慧粮库系统。新建自动扦检系统一套;新建150T汽车衡1座;维修改造4栋仓房电气及雨棚;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和电气外网;配套进出仓工艺设备、检化验设备及智慧粮库系统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取得换发后的资质证书以换发后的为准)。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适用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申请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5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装修工程中工程建筑面积10000-50000㎡),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承诺;
(4)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10月29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施工2.2建设地点:鹤岗市萝北县2.3工程规模:新建总仓容12.38万吨,其中高标准砖混平房仓1栋,仓容3.38万吨,建筑面积6194.21平方米;新建9栋浅圆仓,仓容9万吨,建筑面积6690.36平方米;配套建设浅圆仓提升塔、一站式服务中心、道路地坪、汽车衡、给排水、消防和电气外网;维修改造仓房电气及雨棚、道路地坪;购置自动扦检系统、进出仓工艺设备、检化验设备等;升级智慧粮库系统。新建自动扦检系统一套;新建150T汽车衡1座;维修改造4栋仓房电气及雨棚;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和电气外网;配套进出仓工艺设备、检化验设备及智慧粮库系统。2.4计划工期:2026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376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2.5招标范围:完成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的建筑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并承担工程质保责任,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国家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8最高投标限价:88654391.00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取得换发后的资质证书以换发后的为准)。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注(适用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申请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3.5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装修工程中工程建筑面积10000-50000㎡),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承诺;(4)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中标人应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数字工地监测服务平台的通知》(黑建规【2025】5号)要求,开展数字工地建设。8.4本次同期实施下列十个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投标人投标多个项目时,不同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任一人不得重复。如不同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出现任一人重复,以投标人所投项目开标时间先后顺序,否决其后续开标的项目,无论先开标的项目是否为合格投标人。开标时间相同的,以下面项目的序号顺序进行评审(即开标时间相同时,如投标人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且任一人员重复的,保留序号最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否决其他后续所有项目的投标文件,以此类推)。同时,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任一人员重复而被否决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黑龙江省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2)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3)黑龙江省储备粮(讷河)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4)黑龙江省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5)黑龙江省储备粮(双鸭山)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6)黑龙江省储备粮(大庆)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7)黑龙江省储备粮(五大连池)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8)黑龙江省储备粮(嫩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9)黑龙江省储备粮(尚志)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10)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萝北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468-6822369
招标人: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址:鹤岗市萝北县联系人:王学义电话:0468-37631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电话:0451-82364713项目负责人:于兆文、邹维识电子邮件:szb7307@[链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萝北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鹤岗市萝北县
联系人:王学义
电话:0468-37480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于兆文
电话:0451-82364713
电子邮件:569420378@[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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