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汶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培优乡村产业发展施工设计一体化(EPC) 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汶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培优乡村产业发展施工设计一体化(EPC) 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汶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培优乡村产业发展施工设计一体化(EPC) 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项目编号:NY-GC-20251203-01-01/02/03/04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85
2.3建设地点:伏山镇涉及各行政村驻地
2.4项目概况:培优乡村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内容为粮智黄精产业园项目(二期)、全兴种业种子加工项目、恒佑肉类食品加工项目、农业示范园项目。
2.5计划工期:第一、二、三、四标段工期均为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总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与本工程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保修等,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约900万元(包含设计、采购、施工费用),第一标段:200万元(包含设计、采购、施工费用);第二标段:200万元(包含设计、采购、施工费用);第三标段:200万元(包含设计、采购、施工费用);第四标段:300万元(包含设计、采购、施工费用)。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汶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培优乡村产业发展施工设计一体化(EPC) 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二标段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汶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培优乡村产业发展施工设计一体化(EPC) 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第三标段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汶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培优乡村产业发展施工设计一体化(EPC) 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四标段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汶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培优乡村产业发展施工设计一体化(EPC) 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注:合格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也可以中多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资格要求:
3.2.1第一标段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有项目类似设计经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第二、三、四标段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有项目类似设计经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企业类型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自2025年12月4日08时00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081/%EF%BC%89%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8F%8A%E7%BB%9F%E4%B8%80%E7%A4%BE%E4%BC%9A%E4%BF%A1%E7%94%A8%E4%BB%A3%E7%A0%81%EF%BC%8C%E7%A1%AE%E4%BF%9D%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E8%AF%B7%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5%8F%8A%E6%97%B6%E5%85%B3%E6%B3%A8%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C%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2%80%9D%E6%A0%8F%E7%9B%AE%E5%8F%8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6%A0%8F%E7%9B%AE%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F%BC%8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3%80%81%E6%9B%B4%E6%AD%A3%E5%85%AC%E5%91%8A%EF%BC%89%E4%BF%A1%E6%81%AF%EF%BC%9B%E5%A6%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5%8F%8A%E6%97%B6%E6%9F%A5%E7%9C%8B%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F%A1%E6%81%AF%E8%80%8C%E5%AF%B9%E8%87%AA%E8%BA%AB%E9%80%A0%E6%88%90%E6%8D%9F%E5%A4%B1%EF%BC%8C%E7%9B%B8%E5%85%B3%E8%B4%A3%E4%BB%BB%E7%94%B1%E9%A2%86%E5%8F%96%E6%96%87%E4%BB%B6%E5%8D%95%E4%BD%8D%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3C/p%3E%3Cp%3E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 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67706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538-5356829
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执行建设工程程序的政府采购项目。
5、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伏山镇驻地
联系方式:0538-5711001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方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7-6号三楼
联系方式:0538-8267706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538-826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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