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中医医院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南江县中医医院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巴中市南江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南江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综合楼11660平方米,其中地下2008平方米,地上医共体十大管理中心9652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29台(套);完善医共体信息化建设(HEP企业资源规划、消毒供应追溯、中医辅助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特色护理、智慧药房等系统各1套);完善污水处理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8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712勘察:0.0; 设计 :1.712;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2-24 00:00至2025-12-29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2-24 00:00至2025-12-29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4人,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提供比选公告公示期内的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得分90分及以上截图;3、请各投标单位提供类似业绩;4、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传于邮箱号:164576381@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不齐全或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5、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实际中标价计算,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宋旭东 | 联系电话 | 0827-8228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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