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SZCQQS-G-F-260107
二、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政鹏农牧业合作社内甲硫基乙醛肟生产处地下水污染应急修复效果评估及全过程监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第三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800,000.00元 | 87.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第三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079900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鄂托克前旗政鹏农牧业合作社内甲硫基乙醛肟生产处地下水污染应急修复效果评估及全过程监管项目 | 鄂托克前旗政鹏农牧业合作社内甲硫基乙醛肟生产处地下水污染修复工程涉及的污染区域及周边影响区域,具体范围以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的污染范围为准。 | 开展鄂托克前旗政鹏农牧业合作社内甲硫基乙醛肟生产处地下水污染应急修复工程的全过程评估管控,并开展修复工程完工后的效果评估,客观评价“抽出处理+原位化学氧化”组合修复技术的实施成效,科学判定地下水水质是否稳定达到修复目标标,为地块后续长期环境监管、风险管控及土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 | 1.成果文件齐全,符合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2.评估工作程序规范,数据真实可靠,分析科学合理,结论明确。 3.报告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4.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1,80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管**、伊**、胡**、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 号)下浮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56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联系方式:13134850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才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15947399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珈乐
电话:15947399992
内蒙古才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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