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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大思政课数智实践基地(思政课情景式红船影院)项目及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物流智控实训工坊项目(CZ2025-0752)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 其他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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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7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大思政课数智实践基地(思政课情景式红船影院)项目及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物流智控实训工坊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1 09:00:00,更正为:2025-07-3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21 09:00:00,更正为:2025-07-31 09:00:00。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广园中路248号,更正为: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科教大道142号。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一章 投标邀请--1.采购人信息

原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广园中路248号

联系方式:020-81318569

现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科教大道142号

联系方式:020-81318569

(二)类型:修改位置: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需求

原文:

8. 采购人拟采购的中控主机、专业机柜、报告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投标人需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作为技术评审的依据(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ov.cn)。

现文:

8. 采购人拟采购的中控主机、报告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投标人需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作为技术评审的依据(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ov.cn)。

(三)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大思政课数智实践基地(思政课情景式红船影院) ):

原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6.5分

技术部分58.5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程度 (20.0分)

本项目带“▲”号参数(共30项),针对投标人对“▲”号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7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20分。 (注:凡是标有序号的重要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1.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产品的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等证明须提供佐证,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该指标不响应不得分;2.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列清楚每一条参数的偏离情况,不按要求响应的,视为该设备所有参数指标不响应;3.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一般条款响应程度 (10.5分)

考查投标人投标产品对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本项目共42类产品,即42类产品参数。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列对应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参数进行评审,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作为评审依据”。所投技术产品,参数中非“★”、非“▲”以及非演示内容的一般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每全部满足一个产品的所有一般技术参数,该产品得 0.25分(如有一项(或以上)参数负偏离,则对应产品不得分)最高得10.25分(本项目共有 42个产品)。 (注:1.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产品的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等证明须提供佐证,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该指标不响应不得分;2.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列清楚每一条参数的偏离情况,不按要求响应的,视为该设备所有参数指标不响应;3.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产品演示 (14.0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产品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及资源演示对招标参数的响应情况打分: 一、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 1、演示内容: 投标人按照采购参数技术要求现场演示≥3台VR教学终端设备的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的系统教学管理和系统评价管理功能。 2、评分依据: ①根据系统教学管理和系统评价管理参数要求可以全部完整、顺畅演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②根据系统教学管理和系统评价管理参数要求可以完整、顺畅演示≥8条参数要求,可以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得3分;③根据系统教学管理和系统评价管理参数要求完整、顺畅演示<8条参数要求,系统功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不提供现场演示,得0分。 二、思政实践VR资源演示 1、演示内容: ①在“长征精神VR实践学习系列”、“大国重器VR实践学习系列”、“德法基础VR实践学习系列”、“文化自信VR实践学习系列”中任意选择1个主题VR资源内容,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 ②投标人演示内容需基于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进行演示。 2、评分依据: ①基于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得系统教学管理要求进行演示,完整/顺畅演示≥4个主题VR资源内容,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②基于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得系统教学管理要求进行演示,完整/顺畅演示≥2个主题VR资源内容,但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 ③基于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得系统教学管理要求进行演示,完整/顺畅演示<2个主题VR资源内容,主题资源内容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不提供现场演示,得0分。 注:以上一、二项演示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演示所需的一切物品及配套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人不得使用ppt、视频、图片、文字描述等非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演示

所投产品质量保证 (2.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至少提供三年免费质保,在此基础上额外提供一年质保时间保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投标人盖章出具的质量保证证明承诺函,不提供的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A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所投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安装调试措施、交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等进行评分,提供得1.0分。未提供或其他的本项与下列“质量保证措施B”均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B (3.0分)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善、可实施性强且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A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所投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团队人员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培训安排 等进行评分,有提供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与下列“项目实施方案B”均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B (3.0分)

项目实施方案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A (0.5分)

根据投标人对所投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产品设备售后技术支持、服务、运行维护方案进行评分,提供得0.5分。未提供或其他的本项与下列“售后服务方案B”均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B (2.0分)

售后服务方案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对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评审优惠 (1.5分)

每提供一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建议分,最高得1.5分。

商务部分

同类项目经验 (2.5分)

投标人同类项目经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同类思政课虚拟仿真体验教学中心/基地、红色文化沉浸式影院/中心类项目业绩情况(合同标的内容必须含有上述产品),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承接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不纳入评审,每一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签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质量评价 (4.0分)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现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6.5分

技术部分58.5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程度 (20.0分)

本项目带“▲”号参数(共30项),针对投标人对“▲”号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得2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7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20分。 (注:凡是标有序号的重要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1.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产品的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等证明须提供佐证,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该指标不响应不得分;2.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列清楚每一条参数的偏离情况,不按要求响应的,视为该设备所有参数指标不响应;3.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一般条款响应程度 (10.5分)

考查投标人投标产品对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本项目共42类产品,即42类产品参数。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列对应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参数进行评审,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作为评审依据”。所投技术产品,参数中非“★”、非“▲”以及非演示内容的一般条款的全部内容响应情况,每全部满足一个产品的所有一般技术参数,该产品得 0.25分(如有一项(或以上)参数负偏离,则对应产品不得分)最高得10.5分(本项目共有 42个产品)。 (注:1.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产品的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等证明须提供佐证,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该指标不响应不得分;2.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列清楚每一条参数的偏离情况,不按要求响应的,视为该设备所有参数指标不响应;3.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产品演示 (14.0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产品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及资源演示对招标参数的响应情况打分: 一、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 1、演示内容: 投标人按照采购参数技术要求现场演示≥3台VR教学终端设备的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的系统教学管理和系统评价管理功能。 2、评分依据: ①根据系统教学管理和系统评价管理参数要求可以全部完整、顺畅演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②根据系统教学管理和系统评价管理参数要求可以完整、顺畅演示≥8条参数要求,可以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得3分;③根据系统教学管理和系统评价管理参数要求完整、顺畅演示<8条参数要求,系统功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不提供现场演示,得0分。 二、思政实践VR资源演示 1、演示内容: ①在“长征精神VR实践学习系列”、“大国重器VR实践学习系列”、“德法基础VR实践学习系列”、“文化自信VR实践学习系列”中任意选择1个主题VR资源内容,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 ②投标人演示内容需基于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进行演示。 2、评分依据: ①基于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得系统教学管理要求进行演示,完整/顺畅演示≥4个主题VR资源内容,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 ②基于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得系统教学管理要求进行演示,完整/顺畅演示≥2个主题VR资源内容,但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 ③基于思政元宇宙互动教学系统得系统教学管理要求进行演示,完整/顺畅演示<2个主题VR资源内容,主题资源内容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不提供现场演示,得0分。 注:以上一、二项演示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演示所需的一切物品及配套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人不得使用ppt、视频、图片、文字描述等非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演示

所投产品质量保证 (2.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至少提供三年免费质保,在此基础上额外提供一年质保时间保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投标人盖章出具的质量保证证明承诺函,不提供的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A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所投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安装调试措施、交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等进行评分,提供得1.0分。未提供或其他的本项与下列“质量保证措施B”均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B (3.0分)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善、可实施性强且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A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所投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团队人员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培训安排 等进行评分,有提供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与下列“项目实施方案B”均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B (3.0分)

项目实施方案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A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所投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产品设备售后技术支持、服务、运行维护方案进行评分,提供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的本项与下列“售后服务方案B”均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B (2.0分)

售后服务方案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对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评审优惠 (1.0分)

每提供一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最高得1分)。

商务部分

同类项目经验 (2.5分)

投标人同类项目经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同类思政课虚拟仿真体验教学中心/基地、红色文化沉浸式影院/中心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承接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不纳入评审,每一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签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质量评价 (4.0分)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四)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评标--修改 位置: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

--采购包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物流智控实训工坊项目):

原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1.0分

技术部分54.0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程度 (9.0分)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共计3条),完全满足,得9分;每有一项带“▲”号参数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一般性条款按产品评审 (8.0分)

考查投标人投标产品对普通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每全部满足一个产品的所有非“★”和非“▲”非演示、非国家强制标准的指标或参数,该产品得0.5分(如有一项(或以上)参数负偏离,则对应产品不得分)最高得8 分(本项目共有16个产品,每个产品占0.5分)。如采购需求书中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以要求为准,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以按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表”中的投标人填写的“是否偏离”为准,未填写或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

演示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13.0分)

投标人须在评标现场进行产品功能实时演示(需自带设备),演示内容须完整覆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演示内容:1、智慧生产物流管控系统(1)生产模拟子系统,得3分;(2)RF手持子系统,得2分;2、智慧物流规划仿真系统原型(1)场景编辑器模块,得2分;(2)方法类蓝图,得2分;(3)生成仿真运行报告,得4分;共5个模块,且演示过程能直观验证功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

整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1 (3.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能提供整体技术方案,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如未能提供整体技术方案的,整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2均不得分。

整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2 (5.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整体技术方案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1 (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得0.5分;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售后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的,得1.5分。如未能提供的,“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2”评分项不得分。

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2 (5.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售后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的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

技术培训方案1 (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技术培训方案,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如未能提供技术培训方案的,技术培训方案2均不得分。

技术培训方案2 (5.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

对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评审优惠 (2.0分)

每提供一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建议分,最高得2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3.0分)

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物流实训室建设直接相关的商务服务项目,包括实训室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信息化系统集成、物流功能模块开发等全流程或单项服务同类经验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等),否则不得分。

用户满意度评价 (3.0分)

每提供一个用户评价至少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得1分,最高得3分。 备注:提供有用户盖章的评价材料扫描件作为证明,同一项目评价不重复计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2.0分)

3名或以上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相关工作经验提供由供应商出具的声明文件(声明内容应包含该人员从事对应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及与之匹配的社保证明,不同单位可以累计;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3.0分)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 1分,最高扣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分所) 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现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1.0分

技术部分54.0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程度 (9.0分)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共计3条),完全满足,得9分;每有一项带“▲”号参数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一般性条款按产品评审 (8.0分)

考查投标人投标产品对普通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每全部满足一个产品的所有非“★”和非“▲”非演示、非国家强制标准的指标或参数,该产品得0.5分(如有一项(或以上)参数负偏离,则对应产品不得分)最高得8 分(本项目共有16个产品,每个产品占0.5分)。如采购需求书中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以要求为准,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以按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表”中的投标人填写的“是否偏离”为准,未填写或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

演示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13.0分)

投标人须在评标现场进行产品功能实时演示(需自带设备),演示内容须完整覆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演示内容:1、智慧生产物流管控系统(1)生产模拟子系统,得3分;(2)RF手持子系统,得2分;2、智慧物流规划仿真系统原型(1)场景编辑器模块,得2分;(2)方法类蓝图,得2分;(3)生成仿真运行报告,得4分;共5个模块,且演示过程能直观验证功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

整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1 (3.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能提供整体技术方案,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如未能提供整体技术方案的,整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2均不得分。

整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2 (5.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整体技术方案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1 (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得0.5分;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售后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的,得1.5分。如未能提供的,“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2”评分项不得分。

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2 (5.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售后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的项目实施、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

技术培训方案1 (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进行综合评审:能提供技术培训方案,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如未能提供技术培训方案的,技术培训方案2均不得分。

技术培训方案2 (5.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

对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评审优惠 (2.0分)

每提供一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最高得2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3.0分)

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物流实训室建设直接相关的商务服务项目,包括实训室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信息化系统集成、物流功能模块开发等全流程或单项服务同类经验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等),否则不得分。

用户满意度评价 (3.0分)

每提供一个用户评价至少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得1分,最高得3分。 备注:提供有用户盖章的评价材料扫描件作为证明,同一项目评价不重复计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2.0分)

3名或以上人员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相关工作经验提供由供应商出具的声明文件(声明内容应包含该人员从事对应工作内容的起止时间及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及与之匹配的社保证明,不同单位可以累计;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3.0分)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 1分,最高扣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分所) 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科教大道142号

联系方式:020-81318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 28866424;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28866424;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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