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井市德新乡兴隆村盖板桥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43号-JLBYZB202626
项目名称:龙井市德新乡兴隆村盖板桥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70763
最高限价(元):1870763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11月10日至2027年6月30日(232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1资质最低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注:1.以上工程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工的工程;2.养护工程业绩无效。3.2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3-2025)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2026年成立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信誉要求:3.3.1 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潜在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3.2 2023年1月1日-本项目磋商公告截止之日对潜在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入中国裁判文书([链接])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潜在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00:00,下午13:3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链接])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链接])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2、有效潜在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3、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3.5万元 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项目信息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5.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5.3建设地点:龙井市德新乡。6、监督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7、龙井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433-3222677 18843379948举报邮箱:信函举报ljsshb@[链接]8、完整的公告内容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龙井市德新乡
联系方式:1864338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联系方式:0433-325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华
电 话:0433-3252611
初审: 杨洪萍
复审: 李先华
终审: 卢淑英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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