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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土储公告〔2025〕10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将在网上公开挂牌出让530502102207GB00033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出让地块简况: |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方式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宗)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青阳片区智源路东侧、纬一路南侧、青阳路西侧、保岫东路北侧 | 530502102207GB00033 | 交通枢纽用地(S3) | 0.0588 | 50 | 挂牌 | ≤1.5 | ≤25% | ≥20% | 132.3 | 0.42 | 27 |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底价,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挂牌出让文件的获得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5年09月06日8时至2025年10月03日16时止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5%9C%B0%E5%8C%BA%E2%80%9C%E4%BF%9D%E5%B1%B1%E5%B8%82%E2%80%9D%EF%BC%8C%E5%88%87%E6%8D%A2%E8%87%B3%E2%80%9C%E4%BF%9D%E5%B1%B1%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4%BA%91%E5%8D%97%E7%9C%81%C2%B7%E4%BF%9D%E5%B1%B1%E5%B8%82%EF%BC%89%E6%B5%8F%E8%A7%88%E4%B8%8B%E8%BD%BD%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5%85%AC%E5%91%8A%E3%80%81%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9%A1%BB%E7%9F%A5%E5%8F%8A%E5%85%B6%E5%AE%83%E7%9B%B8%E5%85%B3%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6%8C%89%E4%B8%8A%E8%BF%B0%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7%9A%84%E6%93%8D%E4%BD%9C%E7%A8%8B%E5%BA%8F%E5%9C%A8%E7%BD%91%E4%B8%8A%E5%8F%82%E5%8A%A0%E7%AB%9E%E4%B9%B0%E3%80%82%3Cp%3E | ||||||||||||
五、参加网上交易的竞买者应于2025年09月06日8时至2025年10月03日16时报名截止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供相关资料。 | ||||||||||||
六、网上挂牌出让时间:2025年09月26日08时至2025年10月05日16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会开始前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将在网上挂牌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挂牌报价程序,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可根据情况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 ||||||||||||
七、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0月05日16时开始,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5分钟内做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至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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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须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逾期不交者,将给予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的处罚,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九、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实际放线面积为准。地块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也可与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后安排人员陪同踏勘。本次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本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向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 联系电话:0875-2225950 联 系 人:张锦辉高敏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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