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安徽国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99号自由舱公寓1207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贰拾捌万壹仟陆佰陆拾元贰角柒分(¥1281660.2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 | 巢湖市庙岗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庙岗镇军高村、童坛村光伏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计划在庙岗镇童坛雅苑小区 S1、S2综合楼、响龙新村1、44、5#楼顶安装光伏板,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 | 6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张建军 |
执业证书信息 | 二级建造师 皖234171712360 |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原老党校(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51-823217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236701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庙岗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庙岗镇军高村、童坛村光伏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巢湖市庙岗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庙岗乡312国道与100县道交叉口向南50米联系方式:0551-883091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联系方式:0551-823217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工电话:15357710929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