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泉高新区智慧医药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SXHR-ZB-202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高新区智慧医药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阳开行投资【2025】5 号文件批准建 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为山西昊瑞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 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泉高新区智慧医药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 30 亩(20002.36㎡),总建筑面积约 17000㎡ ,建设 1#厂房、2#配套管理用房、3#厂房、屋顶安装光伏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网 等基础建设工程。其中 1#厂房为二期建设,其余为一期建设。 2.3招标内容:建设 2#配套管理用房、3#厂房、屋顶安装光伏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及室 外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的所有工程设计、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建设 2#配 套管理用房、3#厂房、屋顶安装光伏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及室外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工 程。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其他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做调整的 权利,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5建设地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北路东侧地块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 规范、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 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省外企业须具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 活动。 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有效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 须具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3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企 业法人且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 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 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 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4月 2日 16时 00分至 2025年 4月 10日 16时 00 //gg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 //ggzy.yq.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 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5月 8日 9时 30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http://ggzy.yq.gov.cn/)不予受理。 5.3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提供的投 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 (电子章),并上传经 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 注: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可与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353-3333133。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5月 8日 9时 30分;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 //ggzy.yq.gov.cn/)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 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俊琴 电 话:0353-230355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 省•阳泉市)网上发布。 6.2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 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 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3-3313316;主体库资 料核验咨询电话:0353-3333189)。 6.3工程采用远程在线方式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阳泉市)》下载中心相关内容要求。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联 系 人:王盼 电 话:0353-229282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电阳泉数字经济产业园 G1-A-02 联系人:刘文卿 电 话:1803532365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瑞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河世纪城凯旋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李俊琴 电话:0353-2303550 电子邮件:sxhrzb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