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11011 )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冶金、化工、重装备园内,该园区隶属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管辖,是沿海产业基地盐田独立工矿区的一部分。属于沿海基地除一期、二期之外的新开发工业园区,位于沿海产业基地的东部。园区规划范围东至营钢东路,西至营钢西路(嘉晨大道),北至营柳路,南至庄林路与沿海基地二期相连。
本项目建设两台(套)额定出力500MW级“F”型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采用“一拖一”配置,包括燃料系统、热力系统、烟气系统、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等,以及配套的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附属辅助建筑等,每套联合循环机组包括1台干式低NOx重型工业燃气轮机,1台发电机,1台卧式、三压、再热、无补燃型余热锅炉,1台蒸汽轮机及其相关的附属、辅助设备和系统,采用室内布置。
2.2招标范围
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的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监造、催交、保险、运输及接卸、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其中供应、监造、催交、保险、运输不包含招标人采购的机岛设备、炉岛设备);工程施工(建筑及安装);单体、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工程总承包管理、技术服务、培训,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工程档案管理及移交、工程达标投产、工程报建(验)及相关手续办理,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数字化移交、对外协调、配合质量监督检查、性能试验及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后评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
2.3计划工期
本期工程拟建设2套500MW级“F”型“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本工程计划2025年12月3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2027年9月30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27年12月31日第二台机组投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工程)。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试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一项业绩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至少具有1项境内9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的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作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至少具有1项境内9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的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完工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作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机组投产或移交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人员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且担任过至少一项9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EPC或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并提供本项目开工时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2)须为本项目配备安全总监一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且担任过至少一项9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并提供本项目开工时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不适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7日09时整至2025年11月1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F%BC%8C%E4%BB%A5%E4%B8%8B%E7%AE%80%E7%A7%B0%E2%80%9C%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6%9C%8D%E5%8A%A1%E7%83%AD%E7%BA%BF%E7%94%B5%E8%AF%9D%EF%BC%9A400-886-1962%E8%BD%AC2%EF%BC%89%E8%BF%9B%E8%A1%8C%E5%85%8D%E8%B4%B9%E6%B3%A8%E5%86%8C%E6%88%90%E4%B8%BA%E4%BE%9B%E5%BA%94%E5%95%86%EF%BC%88%E5%B7%B2%E6%9C%89%E8%B4%A6%E5%8F%B7%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F%BC%89%E3%80%82%E5%9C%A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7%9A%84%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5%86%85%E7%99%BB%E5%BD%95%E5%B9%B3%E5%8F%B0%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5%B9%B6%E5%AE%8C%E6%88%90%E8%B4%B9%E7%94%A8%E6%94%AF%E4%BB%98%EF%BC%8C%E6%94%AF%E4%BB%98%E6%88%90%E5%8A%9F%E5%90%8E%E6%96%B9%E5%8F%AF%E4%B8%8B%E8%BD%BD%E7%9B%B8%E5%BA%94%E6%A0%87%E6%AE%B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90%A6%E5%88%99%E5%B0%86%E4%B8%8D%E8%83%BD%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C%AA%E6%94%AF%E4%BB%98%E6%88%90%E5%8A%9F%E7%9A%84%E6%A0%87%E6%AE%B5%EF%BC%8C%E4%B9%9F%E4%B8%8D%E8%83%BD%E5%8F%82%E4%B8%8E%E7%9B%B8%E5%BA%94%E6%A0%87%E6%AE%B5%E7%9A%84%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五、现场踏勘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时00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与合同造价中心 ,联系方式为 010-57680428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海大街99号五矿大厦13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17-2875016
邮 箱:zhao_junzhe@ctg.com.cn
招标代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8层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10-56513770
电子邮箱:yu_zhenzhen@ctg.com.cn
异议联系人:余女士
异议联系电话:010-57680428
电子邮件:yu_zhenzhe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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