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桐庐高速服务区光储充南区施工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GKXJ202507011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储能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车、技术指导、验收、售后及质保服务。
标的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储能电池舱及内部设备 | 100kW/215kWh电池组及PCS设备 | 套 | 2 |
防孤岛装置 | 套 | 1 | |
防逆流装置 | 套 | 1 | |
执行标准: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2014 《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GB/T 34120-2023 《浙江省用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 技术参数: 储能设备需要充分考虑免费支持运营调度上的协同,对应设备之间的协议接口需要互相能够兼容适配。 PCS储能变流器(PCS1-100M 110kW,AC400V/50Hz, DC680~1000V),充放电倍率 0.5C,电芯:LFP,3.2V,280AH,电池模组:1P52S,166.4V,46.59kWh,电池簇:1P5S,832V,233kWh,电池系统容量:5P,832V,1165kWh。 电芯推荐品牌:宁德时代、纬锂能、比亚迪储能(非刀片电池)、海辰储能或相当于。 其余要求自行参考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 |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材料设备费、包装运输费、装车费、运输保险费、运杂费、验收费、质保费(含质保期内技术服务、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售后服务费、技术支持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4、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参与报价的,需要提供厂家授权书。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总价限价290973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均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其余款项待结算审核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款项后一次付至审定金额的97.5%,扣除审定金额2.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到期后予以无息退还。
十、服务要求:
1、供货:
供货方式:一次性供货,接到需方书面供货通知单后2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至需方施工现场(杭州市),卸货由班组负责。
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收后完成交付,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供方承担。
2、质保期: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其中:电池质保至少8年或系统循环寿命 8000 次以上。
3、验收要求:交付时需提供合格证或者质保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4、设备需为全新,未使用过的,电芯出厂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后。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代表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厂家授权书。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5年8月4日16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1份。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6时
2、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290号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五楼成本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函总价与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除外;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290号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五楼
联系人:付佳卉、李永江
联系电话:15957135556、13703634712
纪检监督电话:0571-86029152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
- 桐庐高速服务区光储充南区施工项目储能设备采购(2)(1).docx(49.4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