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9830(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变更)工程总承包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变更)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远市热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
- 2.2 建设规模: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利用核电余热作为热源,为招远市城西区提供采暖热源。余热热水通过新建管道输送至招远市热电厂有限公司厂区现有换热首站,经水换热后,依托现状三条供热管网向城西区供热。主要工程内容为:①铺设DN1000的核电供热管网,单程总长度约4.8km,管道材质为Q355B螺旋焊缝钢管,采用沿路直埋敷设(不含管沟开挖及回填);②对厂区外北线供热主管路以及自来水管路进行局部迁移改造;其中,供热主管路为DN600螺旋焊缝钢管,单程长度约430m;自来水管路为DN250球墨铸铁管,单程长度约100m(含管线改造及土建工程);③新购置核电供热板式换热器、核电供热热水循环泵等设备,并完成热网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设施更新改造,确保首站实现核热与现有燃气锅炉热源的安全切换;④拆除2台6MW汽轮发电机组系统(含垃圾外运处理、固废手续办理及处置);⑤本项目(变更)工程相关的其它改造内容。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前竣工,具体阶段性工期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执行。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建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含新建、改造工程、对改造建筑进行强度检测及修缮)、调试、特种设备监检、验收、试运行、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注:本项目拆除的所有可回收设备设施归招标人所有,由招标人进行回收处置。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9-28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2.8 计划投资额:约8028万元(含设计费约134万元、建设工程费约7894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涵盖GB2)。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执业资格。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②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责任范围;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1日 17:00至2026年09月28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10月13日 09:3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 09:3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链接])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3。
- 7.2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7.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6〕11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省内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
- 7.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远市热电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招远市新华路9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邮编:265400 邮编:264003 联系人:刘磊华、刘洪章 联系人:翟英杰、赵静、孙立俊 电话:0535-8139651 电话:0535-68927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thyha@[链接] 监督部门: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35-27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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