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黑石镇粮食烘干储存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皋兰县黑石镇粮食烘干储存项目已由皋兰县农业农村局以皋农发【2025】8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皋兰县黑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皋兰县黑石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皋兰县黑石镇粮食烘干储存项目。
3、建设地点:皋兰县黑石镇白崖村。
4、资金来源:市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财政。
5、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皋兰县黑石镇粮食烘干储存项目。地上规划1组5000吨玉米散装钢板仓,一套300吨粮食烘干钢板仓,1栋门卫值班用房,有效容积294立方米消防水箱1个,场地出入口设于基地南侧。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水排水、电气专业设计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内容。
6、估算总投资:约362.01万元。
7、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后不允许更换。申请人须承诺项目管理机构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7、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