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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长沙高新区2025年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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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2025年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50702001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河西麓谷大道668号A栋   

供应商(乙方):  青岛盛莱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科技路1号蓝色创业中心3号楼4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高新区2025年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高新区2025年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服务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515000

 合计金额小写: 2515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伍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伍仟元整(2515000)

(1)政策梳理分析共计叁拾柒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377250)

(2)数据分析检测共计叁拾柒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377250)

(3)企业摸排共计贰拾万零壹仟贰佰元整(201200)

(4)企业名录库整顿、培训共计贰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251500)

(5)火炬政策宣讲共计贰拾万零壹仟贰佰元整(201200)

(6)企业诊断分类共计贰拾万零壹仟贰佰元整(201200)

(7)协助火炬统计日常工作共计贰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251500)

(8)完成火炬年审工作共计贰拾万零壹仟贰佰元整(201200)

(9)横向数据对标排查共计贰拾万零壹仟贰佰元整(201200)

(10)高新区特色工作规划共计贰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251500)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 制定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2. 提供专业软件平台对火炬统计企业数据进行管理;
  3. 邀请专家组织开展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培训工作;
  4.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催报、审核、打回、资料归档,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5. 编撰火炬统计企业数据年鉴,撰写运行分析报告;
  6. 完成月报、综合年报、快报、自评、年审等相关工作;
  7. 对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企业数据与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预测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评价结果;
  8. 宣传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并在相关刊物或平台宣传报道;
  9. 代表长沙高新区与工信部火炬中心做好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的争先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
  10. 其他相关工作。

2.人员配置要求

统计人员驻场服务,长期驻场不少于5人,根据业务需要协商后进行人员增减。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甲方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754500元)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年报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754500元)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0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本年全部火炬工作结束,并经过甲方验收后以及财评结算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壹佰万零陆仟元整(100600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谷支行(青岛盛莱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803050200070617)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9-13 —— 2026-09-12

五、服务地点

湖南省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乙方需服务期内完成以下工作,视为该项目完成。

  1. 制定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2. 提供专业软件平台对火炬统计企业数据进行管理;
  3. 邀请专家组织开展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培训工作;
  4.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催报、审核、打回、资料归档,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5. 编撰火炬统计企业数据年鉴,撰写运行分析报告;
  6. 完成月报、综合年报、快报、自评、年审等相关工作;
  7. 对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企业数据与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预测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评价结果;
  8. 宣传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并在相关刊物或平台宣传报道;
  9. 代表长沙高新区与工信部火炬中心做好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的争先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
  10. 其他相关工作。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制定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 提供专业软件平台对火炬统计企业数据进行管理;
  • 邀请专家组织开展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培训工作;
  •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催报、审核、打回、资料归档,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 编撰火炬统计企业数据年鉴,撰写运行分析报告;
  • 完成月报、综合年报、快报、自评、年审等相关工作;
  • 对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企业数据与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预测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评价结果;
  • 宣传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并在相关刊物或平台宣传报道;
  • 代表长沙高新区与工信部火炬中心做好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的争先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
  • 其他相关工作。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制定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 提供专业软件平台对火炬统计企业数据进行管理;
  • 邀请专家组织开展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培训工作;
  •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催报、审核、打回、资料归档,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 编撰火炬统计企业数据年鉴,撰写运行分析报告;
  • 完成月报、综合年报、快报、自评、年审等相关工作;
  • 对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企业数据与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预测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评价结果;
  • 宣传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并在相关刊物或平台宣传报道;
  • 代表长沙高新区与工信部火炬中心做好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的争先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
  • 其他相关工作。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制定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 提供专业软件平台对火炬统计企业数据进行管理;
  • 邀请专家组织开展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培训工作;
  •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催报、审核、打回、资料归档,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 编撰火炬统计企业数据年鉴,撰写运行分析报告;
  • 完成月报、综合年报、快报、自评、年审等相关工作;
  • 对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企业数据与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预测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评价结果;
  • 宣传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并在相关刊物或平台宣传报道;
  • 代表长沙高新区与工信部火炬中心做好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的争先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
  • 其他相关工作。
  • (6)履约验收标准:

    乙方需服务期内完成以下工作,视为该项目完成。

    1. 制定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企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2. 提供专业软件平台对火炬统计企业数据进行管理;
    3. 邀请专家组织开展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培训工作;
    4.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催报、审核、打回、资料归档,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5. 编撰火炬统计企业数据年鉴,撰写运行分析报告;
    6. 完成月报、综合年报、快报、自评、年审等相关工作;
    7. 对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企业数据与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预测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评价结果;
    8. 宣传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并在相关刊物或平台宣传报道;
    9. 代表长沙高新区与工信部火炬中心做好长沙高新区火炬统计的争先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
    10. 其他相关工作。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对其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中标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出版。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更好的完成工作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所需火炬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填报火炬统计数据及日常统计数据。乙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且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如发现以上保密内容被泄露或者因为过时泄露,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 甲方提供办公地点。
    3. 甲方应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积极给予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更好的完成工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所需火炬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填报火炬统计数据及日常统计数据。乙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且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如发现以上保密内容被泄露或者因为过时泄露,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 甲方提供办公地点。
    3. 甲方应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积极给予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更好的完成工作。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彭文鑫 法定代表人: 朱咏清

    委托代理人: 胡维 委托代理人: 朱咏清

    附件列表

    1. 2025年湘江火炬合同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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