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红色优秀剧目上海展演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692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红色优秀剧目上海展演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皖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皖西路185号
成交金额: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4999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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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六安红色优秀剧目上海展演项目
服务范围:为《大别山之恋》赴上海展演提供所需的全部人员保障与舞台筹备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规定,提供安全、专业、高效的全流程服务,确保演出活动顺利进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演出活动结束后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所有服务应确保在约定的演出开始时间前全部准备就绪,其中人员保障等现场服务覆盖整个演出期(共3天)。
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各项要求,确保演出圆满成功,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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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谢勇、汤磊、戴志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4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99990.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564-3399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328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3284233
十、附件
无。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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