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1-00115
项目名称: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入驻企业环保体检服务;为开发区提升环保效能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开发区日常生态环境工作服务;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大气智慧平台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开发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合同不能超过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3)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4、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3309878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邦润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风华小区2-27-571-5
联系方式:13154280969
邮箱地址:pjbrzxgl@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盘锦邦润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93484596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315428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