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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镇国寺人行桥南侧护岸施工措施工程GYZGSHACS-SG标段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其他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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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镇国寺人行桥南侧护岸施工措施工程GYZGSHACS-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镇国寺人行桥南侧护岸施工措施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76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17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主要包括现场树木伐除(包括树根)及垃圾清理、编号十到十四段约100m临时钢板桩围堰施工及护岸工程施工结束后拆除、土方回填至8.0米高程约3937m3(含土方转运,投标人自购土方),平整后作为护岸工程打桩平台、护岸工程施工结束后回填土方挖除并转运等。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GYZGSHACS-SG标段。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树木伐除(包括树根)及垃圾清理、编号十到十四段约100m临时钢板桩围堰施工及护岸工程施工结束后拆除、土方回填至8.0米高程约3937m3(含土方转运,投标人自购土方),平整后作为护岸工程打桩平台、护岸工程施工结束后回填土方挖除并转运等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前期围堰施工30日历天,后续拆除施工15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6年03月01日开工,整体工程于2026年05月30日前完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2.4 质量要求:交(竣)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2)业绩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7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施工类);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3Ec.%E6%88%AA%E6%AD%A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97%B6%E9%97%B4%E5%BD%93%E6%97%A5%EF%BC%8C%E6%9C%AA%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EF%BC%884%EF%BC%89%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8%A6%81%E6%B1%82%EF%BC%9A%3C/strong%3E%3C/p%3E%3Cp%3E%E2%91%A0%E6%8B%9F%E6%8A%95%E5%85%A5%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5%85%B7%E6%9C%89%E5%B8%82%E6%94%BF%E5%85%AC%E7%94%A8%E5%B7%A5%E7%A8%8B%E4%BA%8C%E7%BA%A7%E5%8F%8A%E4%BB%A5%E4%B8%8A%E6%B3%A8%E5%86%8C%E5%BB%BA%E9%80%A0%E5%B8%88%E8%AF%81%E4%B9%A6%EF%BC%8C%E5%85%B7%E6%9C%89%E7%9C%81%E7%BA%A7%E6%88%96%E4%BB%A5%E4%B8%8A%E4%BD%8F%E6%88%BF%E5%92%8C%E5%9F%8E%E4%B9%A1%E5%BB%BA%E8%AE%BE%E8%A1%8C%E6%94%BF%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6%A0%B8%E5%8F%91%E7%9A%84%E6%9C%89%E6%95%88%E7%9A%84%E3%80%8A%E5%BB%BA%E7%AD%91%E6%96%BD%E5%B7%A5%E4%BC%81%E4%B8%9A%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8%80%83%E6%A0%B8%E5%90%88%E6%A0%BC%E8%AF%81%E4%B9%A6%E3%80%8B%EF%BC%88B 证);

②项目经理业绩: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7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④拟投入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内( 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项目总工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业绩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③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④拟投入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内( 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

①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②拟投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内( 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 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 复工等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高邮市秦邮路132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3852550505

招标代理: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屏淮路与翰林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华工

电话: 0514-84630965

邮箱: 754862454@qq.com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0.2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21 日 00时00分 至 2026 年 01 月 27 日 23时59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15194/OP/login.aspx )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e、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f、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10.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10.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开标四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10.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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