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磨煤机(含煤粉取样装置)设备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磨煤机(含煤粉取样装置)设备(招标项目编号:0125-ZB10302)招标人为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1项目名称: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磨煤机(含煤粉取样装置)设备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12 台中速直吹式磨煤机(含动态分离器)及油站、电机、配套的 2 套石子煤排渣斗等设备设施及其附件,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王洼工业园区
2.5招标范围:
固原彭阳2×660MW工程 2 台锅炉配套的 12 台中速直吹式磨煤机及油站、电机、配套的4台密封风机、自动取样装置等设备设施及其附件,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监造配合、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至8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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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2024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4个国内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磨煤机供货业绩(不含改造),且其中必须有1份已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容量、参数;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正式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投标人有超过业绩要求数量的业绩,应提供业绩汇总表,汇总表内容应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相对方,购买数量,机组容量,合同相对方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投标人须对其业绩的真实性提供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评标委员会合理质疑业绩时,投标人应配合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05-30 00:00:00至2025-06-10 00:00: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