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募集资金总额:总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单一投资人的增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不高于16.71%;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本次拟新增注册资本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拟增资价格: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拟新增投资人数量:视情况而定;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是;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本次增资公开挂牌期间,征集到不少于1家满足增资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新增注册资本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增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相应股权的资产评估值。单一投资人的增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及增资人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增资终结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如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认购总增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或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签署《增资协议》,经增资人书面通知交易所,本次增资终结。;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本项目增资人属于新三板挂牌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资事项须经增资人股东会、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批后生效。经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被确认为最终投资人仅为产权交易机构以及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投资人拥有最终投资资格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其最终获得本项目的投资资格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