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801]LYCG[GK]2024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岩市基层防灾补充采购项目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4-03,更正为:2025-04-0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1 09:00:00,更正为:2025-04-2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21 09:00:00,更正为:2025-04-2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A地块B1号楼5-8层6号开标室(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A地块B1号楼5-8层8号开标室(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包4应急电源和应急照明系统的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
原要求:
应急电源 | ★1.输出功率≥3kW,电源箱质量≤50kg,容量≥5000Wh。 |
现要求:
应急电源 | ★1.输出功率≥2.2kW,电源箱质量≤30kg,容量≥2000Wh |
包1至包4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其他修改
原要求:
其他 | 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天仍不能交付的,视为“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逾期交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现要求:
其他 | 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天仍不能交付的,视为“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逾期交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597-2328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陂街道龙腾社区龙岩大道中388号B1幢八层
联系方式:0597-2890020/0597-2529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小清
电话:0597-2890020/0597-2529019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