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800-06261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营口铠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东海大街东6-甲11号
中标(成交)金额:822,000(元)
评审总得分:98.2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1、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办公面积4900M2,单位工作人员约165人。 2、食堂配备的烹饪设备、清洗消毒设备、冷冻冷藏设备、餐桌、餐椅等基础设施完善。
服务要求: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方为甲方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的早餐和午餐(标准不得低于15元人次日)。 2、早餐标准:主食提供馒头、花卷、包子、油饼、油条、鸡蛋等不少于6样,副食提供粥、稀饭、现磨豆浆、饮品等不少于4样, 至少提供6样小菜。 3、午餐标准:鱼、肉类荤菜不少于4样,基本蔬菜类素菜不少于2样,米饭、馒头类主食不少于2样,饮品不少于4样,各类水果不少于4样。 4、原材料标准要求: 4.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4.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4.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4.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4.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4.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4.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4.10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4.11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4.12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4.13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48小时。 4.14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5、采购食材严格按照甲方单位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标准执行,不得偷工减料,甲方主管部门将安排专人不定时抽查,对食材采购。
服务时间:三年(从2026年1月1日起)。每年达到甲方服务要求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或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测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到采购人认可(满意度测评:采购人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对餐饮管理服务采取现场检查、征求各服务对象的建议等方式,依据考核评价标准,测评出满意度)。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英武、王亦兵(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价37000元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联系方式:0417-2206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系方式:0417-282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春花
电 话:0417-2829979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营口市生态环境局食堂及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营口铠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文档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