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兹公告南京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监测发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及车辆所有人相关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接受调查处理(详细地址见附件1),逾期未主动接受调查处理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
附件:1.治超非现场执法部门通讯录
2.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涉嫌违法信息明细表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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