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处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二批)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处2025年专项资金通防设备采购(第二批)
二、招标编号:ZPZB-25Z130
三、更正内容:
原中标候选人公示中A包: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共计得分 |
A | 1 |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825000 | 76.43 |
2 |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1350000 | 75.7 | |
3 | 重庆中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75000 | 69.15 |
现变更为: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共计得分 |
A | 1 |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1350000 | 89.03 |
2 | 重庆中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75000 | 83.27 | |
3 | 徐州惠顿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374000 | 82.00 |
四、本项目公示期: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30日17:3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招采中心矿用设备配件科联系电话:0375-2787718
业主单位:平煤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处
地址:平顶山市体育路北
联系人:洪朴
联系方式:158037517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鹏0375-2787705张安0375-2787568
邮箱:zpzbybwp@163.com
财务:0375-2787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