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龙庆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业主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五华区龙庆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业主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约2200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23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五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1-64153148) |
备注: | 1.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5年06月17日发布。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 经办人: | 匡大伦 |
办公电话: | 158121423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仕焜 |
办公电话: | 0871-65093696 | 移动电话: | 1370888507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500120001001 |
标段名称: | 五华区龙庆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业主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3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16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2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中标的项目开发业主负责项目实施直至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负责的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可研、报批、征地等);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各个阶段审查、各类专题及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项目验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环境保护监理监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水土保持监理检测、工程消防专项验收、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房屋结构安全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EPC(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主体的建设、设备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等)】;项目建设管理费及所涉及的人员工资、保险、办公费用、办公场地建设(或租赁)等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投资费用。确保共同建设开发的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投产。具体合作模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以双方协议谈判中共同约定的内容为准。说明:①本项目招标人参与项目建设、经营,具体以合同谈判时确认;②中标的项目开发业主与招标人本级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后期经营管理过程中,由“碳中和”交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依据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执行,须补充的内容由双方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③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后期的经营管理,中标的项目开发业主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合同谈判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注:投标人一旦确认投标,视为无条件同意上述条款。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五华区西翥、黑林铺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情况说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