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蔚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蔚县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征集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94300010009
项目名称:蔚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蔚县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蔚县党政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行为,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不断提升蔚县公务出行车辆保障能力,根据《河北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冀车改办〔2023〕2号),进行蔚县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放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参与大型客车(9座及以上车辆)的租赁,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11至2025-09-17,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征集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申请保证金。(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征集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由入围供应商支付。(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征集人审核小组(除征集人代表)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申请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征集人审核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6)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申请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申请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征集文件和申请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申请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8)征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申请供应商。潜在申请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申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申请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0)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蔚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人民路72号
联系方式:0313-7011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朗原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前进西路新东方商厦东50米
联系方式:0313-5681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永生
电话:0313-7011036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