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德市供电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万桂山南路18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永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荷花二区三期15号楼(北大门入口东侧内门面) | |
项目名称 | 国网安徽宣城广德市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及特种车辆车库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6003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然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方兴社区紫云路高速中央广场A座1809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万零壹仟贰佰零肆元贰角贰分(5801204.22元) | |
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66分 | |
项目负责人:丁誉华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14448、皖建安B(2021)034476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郑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七景村崔村组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万零肆佰捌拾肆元肆角肆分(5800484.44元) | |
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60分 | |
项目负责人:邵郑芳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07964、皖建安B(2021)027885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元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德兴路5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柒拾捌万捌仟柒佰玖拾元整(5788790.00元) | |
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52分 | |
项目负责人:刘聪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51670856、皖建安B(2023)001183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虎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鑫晟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易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魁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伟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木石建设有限公司、广德鑫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强荣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396617667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婷婷,联系电话:1308313251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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