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23956001 |
|---|---|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区五层01室房产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福州市 |
| 挂牌价格 | 575.86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2-01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172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如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标的资产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电签承诺函进行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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