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223-0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办法的评分细则分数错误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9日09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而没有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线远程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有)。5、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6、开标现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加投标须出具身份证明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西丰镇顺城路61号
联系方式:024-7789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丰镇水岸家园B区40号
联系方式:024-77883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珍
电 话:024-7788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