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市更新饮马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城市更新饮马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固原市城市更新饮马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批复》固审批(投资)预【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饮马河片区,北至古雁街、东至中山北街、西至雁岭北路、南至饮马河东岸。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拆除项目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5.08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一处,规划总建筑面积34411.66平方米,其中建设住宅面积29898.41平方米、活动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等其他配套用房面积400.25平方米、其它用房面积3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45平方米,配套停车位107个。配套场地平整、院坪硬化、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
2.1.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完毕、保修期后结束。
2.2招标范围: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报建服务、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等。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固原市城市更新饮马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经营范围、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造价咨询备案登记及招标代理备案登记的单位;或由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经营范围的单位、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造价咨询备案登记及招标代理备案登记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1)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满足本项目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需求。
(2)招标代理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能力,且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招标代理)栏中进行登记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满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需求。
(3)造价咨询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工程造价)栏中进行登记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满足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需求。
(4)监理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非联合体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3.2.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联合体各单位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3.3.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
3.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负责人。
3.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合同款的支付;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必须是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⑦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3.5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3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4-208884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7楼
邮 编:756000
联系人:罗云
电 话: 0954-2688816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邮 编:756000
联系人:王桂兰
电 话:15202695553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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