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雄安金融科技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雄安金融科技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
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
以
《
关于开展中国银行雄安金融科技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
5
]
19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
[2025]01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银行雄安金融科技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启动区金融岛片区。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32952.4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5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6.5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98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业务经营用房、技术与业务支持用房、食堂餐厅、值班宿舍、设备用房、人防工程、车库及配套工程等,配建道路、开关站等。
2.3
项目投资估算:
总投资约为
140100
万元,本招标项目估算价约
5075.46
万元。
2.4
招标范围:
(
1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总图(含地块内综合管网)、竖向场地、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及变配电室设计、变配电室至开关站
/
接驳口的市政方案设计、配合报装)、幕墙(含地库等出入口雨棚)、智能化、外立面、精装修、景观、
大
小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泛光照明、标识导视、海绵城市、
BIM
设计及咨询、绿建设计及咨询(公共建筑设计达到三星标准)、人防、消防、燃气(含建筑内部及建筑外至项目接驳口
/
燃气井的市政方案设计)、热力(含换热站及换热站至项目接驳口
/
热力井的市政方案设计)等专业的方案设计(
含
建筑风貌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关计算书和各分析报告、设计配合服务等;负责完成概算相关工作。
(
2
)负责从接驳点至本项目使用点的供电、通信网络、供水、排水、燃气、道路开口等市政公用设施设计,负责协助对接相关运营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京雄快线金融岛站接驳点至本项目的地下通道设计;负责
南北
地块
及周边
地下人行公共空间接驳点至本项目的步行联通道设计;根据国家电网要求
,
负责开关站的土建设计。
(
3
)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审报建;负责与河北雄安轨道快线公司进行方案对接,配合各阶段方案审查工作;负责
BIM
设计及咨询(含设计阶段的应用、施工和运营阶段的配合服务),设计单位对项目各阶段的
BIM
模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总负责。配合完成雄安新区要求的所有评估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貌审查、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估、交通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的编制及审查,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并配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地铁
R1
线、雄忻高铁线安全性评价论证,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
(
4
)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及材料选择以及厂商考察等技术服务;协助后续施工、货物、服务招标的技术文件编制;进行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等。负责施工阶段的所有深化设计审核(签字盖章)、设计驻场服务、现场巡检、设计封样,配合图纸会审
/
设计交底
/
施工封样等相关服务,配合发包人编制审核物料清单和技术规格书,配合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优化,配合发包人资料归档、报奖报优、成果申报、专利技术申请
等
,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相关工作等。
(
5
)负责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方案编制及工程变更审核等设计配合服务,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所有深化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的编制。
(
6
)按照国家规定及建设单位要求,参加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设计参与的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
7
)负责施工阶段
BIM
模型深化、优化的审核工作,并对施工深化
BIM
模型进行确认,对
BIM
优化成果返图至施工图。配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施工阶段
BIM5
竣工审批及数据交付和报审。
(
8
)负责协助竣工结算相关工作。
详见
发包人要求
。
2.5
服务要求:
①满足
发包人要求
;
②各阶段设计深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各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满足雄安新区政府审查、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图审图和
相关轨道建设单位
审查的要求,满足施工、设备安装、设备材料采购的需要。
2.6
设计服务期限: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工作内容,且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
方案设计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
BIM
模型、概算编制应在方案设计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
BIM
模型应在初步设计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BIM
模型应在竣工验收前审核确认完成。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总投资
8
亿元(含)以上的或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等)设计业绩(
业绩内容应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注: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
,
或
勘察设计合同
中
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
,
或
EPC
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均在近
5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以累计计算工程投资额或建筑面积作为
1个业绩
。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近
5
年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总投资
8
亿元(含)以上的或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等)设计业绩(
业绩内容应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注: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
,
或
勘察设计合同
中
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
,
或
EPC
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均在近
5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以累计计算工程投资额或建筑面积作为
1个业绩
,
各阶段的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
(4)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5)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a
.
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
投标人
为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f
.
投标人
为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g
.
投标人
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
投标人
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
设计
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
一
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
.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
行为
;
t.投标人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u.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y.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项修改为本条);
a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b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以上
t、
u、
v、
w、
x、
y、
z、
aa、
ab
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t、
u、
v、
w、
x、
y、
z、
aa、
ab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设计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③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
;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
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协议书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
8
)
其他要求:
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
2023
、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未取得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可提交
2021
、
2022
、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
3
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企业为新设企业,应提供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设计机构,须具有所在国颁发的从事建筑设计的相应资格或执业许可(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
,且符合建市
[2004] 78
号文相关要求。境外设计机构必须与符合上述第(
1
)条要求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申请投标,且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各投标人
对
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5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
5
年
05
月
23
日
08
时
59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
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的
“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5.1款
下载招标文件
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和
CA
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5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
递交时间即为
系统反馈结果
时间
。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
7
.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
“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
开标形式投标人需
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
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
其他说明:
投
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会。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
https://www.xaprtc.com
。
8
.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
service.com/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
罗萨大街
149
号
联系人:
杨经理、于经理电话:
0312-555713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3号
联系人:
罗文斌
、
张海涛、闫炳旭、
张新华
电话:
15711282664
、
13520873693
电子邮件:
xiongan@cbwtc.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10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3120
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
异议和投诉
(
1
)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
异议应当通过
“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
开标异议除外
)
。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文斌
、
张海涛
电话:
15711282664
、
13520873693
电子邮件:
xiongan@cbwtc.com
通讯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
外大街甲
3
号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yshhjjjyjd@163.com。10.9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
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0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