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某县测雨雷达塔电力实施项目,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某县测雨雷达塔电力实施项目(03-08-04D-2025-D-F-D1932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测雨雷达塔电力实施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提供2.5公里10kV供配电系统设计及配套工程,包含林区等其它区域所需的地面硬化和换线伐青的工作内容。
1.6项目规模:预估不含税金额为47.88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9%,预估含税金额52.1892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折扣100%(ON),供应商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2.5公里10kV供配电系统设计及配套工程,包含林区等其它区域所需的地面硬化和换线伐青的工作内容,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各标段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企业资质:供应须同时具备下列【(1)、(2)、(3)】条资质要求,【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同一专业内不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
(1)施工资质要求(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若为联合体,则其中负责施工内容的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该牵头人须满足本项要求)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专业;
B.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设计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须满足本要求)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涉及施工内容的成员须满足本条要求)
注: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中A要求的施工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③如供应商已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④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界面认定其对应的专业资质。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6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
注:(1)类似业绩范围:外市电/其他送电/变电/配电类工程施工;(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情况等),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3)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4)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的证明材料等,仅认可同类项目业绩范用内的金额,供应商应自行核减非响应同类业绩金额。(5)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6)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供应商之间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7)若为联合体,则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经理: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供应商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特种施工人员:3名,持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各1名。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与本响应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或2025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响应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②资质证书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中的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予以认可)。③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若是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一致),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原件备查。④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明材料,原件备查。⑤所有人员均不可复用。⑥本项目所要求的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人员,比选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⑦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证书官方网站核查其证书真实、有效性。⑧联合体响应时仅审查牵头单位配置。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响应。若为联合体响应,则: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其中承担本项目施工服务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即联合体牵头单位职责分工中不得承担设计服务),承担本项目设计服务的须为联合体成员(即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中不得承担施工服务)。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4)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响应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独立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次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协议分工,分别提供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对应的资质证明;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其分工范围内工作的相应能力;对于同一专业类别的资质(如均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在该专业类别的资质等级以成员中等级较低的为准。
(7)联合体各方不得将自身承担的核心工作转包或违规分包,否则视为违约。
(8)联合体组成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成员或分工安排。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服务/设计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服务/设计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2020年06月0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审查以上情形相关承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响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比选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A.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1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款0元的不涉及开票信息]。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3 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线下支付方式:购买比选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19323
银行行号:302581044398
温馨提示:
A.我公司收款账号为虚拟账号,每一个账号均只对应一个项目,请严格按照本文件中账号进行支付操作。
B.请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上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C.请完成比选文件费用支付后,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比选文件,否则超时系统可能无法下载文件。
D.请仔细核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申领联系人信息,后续比选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将直接发送至该联系人邮箱。
支付完成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13880609427@139.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5.4 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5 购买采购文件款发票领取方式:
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均为电子发票,将按照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贵公司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时填报的联系人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供应商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递交响应文件。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响应文件递交” 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比选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6.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进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唱价会议,并保持专人守候及电话畅通,登陆系统并在查看完报价后及时确认开标结果并签章。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6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6.5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5.1 供应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删除,供应商可重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5.3 供应商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应至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6.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81805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08层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连宇航、李平江、伍春洋、魏远双、高霜、卢永明、冯根
电话:18844206653
电子邮箱:13880609427@139.com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