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鄠邑区电子政务网络延伸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B-【2025】-11
项目名称:鄠邑区电子政务网络延伸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子政务网络延伸服务项目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电子政务网络延伸服务项目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5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6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7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8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9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6.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6.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6.13 《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6.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响应过程中无须提供纸质版,仅成交单位提供纸质版。请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打印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代理公司处,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成交单位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鄠邑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吕公路东段
联系方式:8488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层
联系方式:17719590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翠翠、崔芮菁
电话:17719590216
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