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01-440608-17-01-494353 | |||
招标条件 | 1.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明发改投审〔2025〕7号、明发改投审〔2025〕16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以 明政数监管核〔2025〕3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8-2025-0002-02-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豸岗片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 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两子项目,分别为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道路建设工程、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合计约23456.04万元,其中: (1)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和洁路、和俏路及规划八路3条市政道路及1处快速路新设平交口。其中和洁路为支路,双向二车道,总长约1.825km,道路红线宽15m;和俏路为支路,规划七路以西规划断面宽度为15m,双向二车道,以东为24m双向四车道,总长约1.106km;规划八路为主干路,双向四车道,总长约0.642km,道路红线宽30m。新设平交口位于杨西大道与平山大道交叉,改造后为信号灯控制十字平交。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洁路、和俏路、规划八路、杨西大道辅道4条市政道路新建DN400~DN800工业污水管道4.5km;新建DN600~DN1500雨水管道3.87km;新建DN1500污水处理厂尾水管16m;新建20m宽圆岗涌1.52km,新建6m宽和洁涌1.235km;新建灌溉站一座,灌溉流量为1.5m?/s,总装机242kw;新建规划七路和下围村过路箱涵2座;新建大沙一涌4孔节制闸;新建圆岗涌3孔节制闸。工程内容包括:雨水工程、工业污水工程、尾水工程、河涌工程、闸站工程、道路修复及交通组织工程等。 2.承包方式:?其它:固定总价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为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监理工作内容为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部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各种行政审批和许可手续并跟进图纸设计和会审;实施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主导建设项目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组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结算、项目移交使用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1210 日历天,其中包括:勘察阶段 0 ,设计阶段 0 ,施工阶段 480 ,缺陷责任期 730 ,保修阶段 0 。时间贯穿于所监理项目的全过程,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高明区杨和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工期为 48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 2 年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2,373,144.70(元) | |||
投标保证金 | 4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并提供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及(2)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由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 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3.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并提供 4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属于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 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5.6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并提供)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7.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7.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投资额为10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注: ①需提供两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 ②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完成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明确相关评审指标,还需要提供项目的立项证明或投资备案或设计批复或预算证明或概算证明等扫描件(或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投标人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十一投标人资信标响应一览表(如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6.补充投诉接收部门信息: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8618232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ggzy-portal/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定性评审)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1月21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5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45号1座101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冼工 | 联系电话 | 0757-88212799 | |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2208 | |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6260027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86260021 | 电子邮箱 | fssyczb@126.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222007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618232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22200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 /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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