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工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第1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G202505S1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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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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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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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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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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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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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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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
期限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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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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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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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金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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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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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2505S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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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陵县中心城区CX-2单元内,东至戴塘路、南至规划S460,西至规划新建道路,北至梅花山路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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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5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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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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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5%
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75吨标煤/万元,单位排放增加值≥9693万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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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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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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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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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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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支付至成交价款的50%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6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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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的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须符合《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规划指标、准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排放增加值等详见附表,环保要求应符合南陵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其他相关投资建设要求详见《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
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已根据该地块的土地普查现状和评估评价等指标,提出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具体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用地清单》。地块内投资建设事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S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hggzyjy/%EF%BC%89%E9%A6%96%E9%A1%B5%E6%8C%87%E5%BC%95%E7%99%BB%E5%BD%95%E7%B3%BB%E7%BB%9F%EF%BC%8C%E4%B8%8B%E8%BD%BD%E3%80%8A%E8%8A%9C%E6%B9%96%E5%B8%82%E5%9B%BD%E6%9C%89%E5%BB%BA%E8%AE%BE%E7%94%A8%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5%87%BA%E8%AE%A9%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8%A7%84%E5%88%99%EF%BC%88%E8%AF%95%E8%A1%8C%EF%BC%89%E3%80%8B%E5%92%8C%E3%80%8A%E8%8A%9C%E6%B9%96%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9B%BD%E5%9C%9F%E7%AB%9E%E4%BB%B7%E7%B3%BB%E7%BB%9F%E6%89%8B%E5%86%8C%E3%80%8B%EF%BC%8C%E5%B9%B6%E8%AE%A4%E7%9C%9F%E9%98%85%E8%AF%BB%E3%80%82%E5%8F%82%E4%B8%8E%E6%8A%A5%E5%90%8D%E7%9A%84%E7%94%B3%E8%AF%B7%E4%BA%BA%E5%9D%87%E8%A7%86%E4%B8%BA%E8%87%AA%E6%84%BF%E6%8E%A5%E5%8F%97%E3%80%8A%E8%8A%9C%E6%B9%96%E5%B8%82%E5%9B%BD%E6%9C%89%E5%BB%BA%E8%AE%BE%E7%94%A8%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5%87%BA%E8%AE%A9%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8%A7%84%E5%88%99%EF%BC%88%E8%AF%95%E8%A1%8C%EF%BC%89%E3%80%8B%E5%92%8C%E3%80%8A%E8%8A%9C%E6%B9%96%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9B%BD%E5%9C%9F%E7%AB%9E%E4%BB%B7%E7%B3%BB%E7%BB%9F%E6%89%8B%E5%86%8C%E3%80%8B%E3%80%81%E5%87%BA%E8%AE%A9%E5%85%AC%E5%91%8A%E5%92%8C%E5%87%BA%E8%AE%A9%E6%96%87%E4%BB%B6%E4%B8%AD%E6%89%80%E6%9C%89%E8%A7%84%E5%88%99%E7%9A%84%E7%BA%A6%E6%9D%9F%EF%BC%8C%E6%8C%89%E7%85%A7%E4%BA%A4%E6%98%93%E8%A7%84%E5%88%99%E8%BF%9B%E8%A1%8C%E6%93%8D%E4%BD%9C%E5%B9%B6%E6%8E%A5%E5%8F%97%E4%BA%A4%E6%98%93%E7%9A%84%E6%9C%80%E7%BB%88%E7%BB%93%E6%9E%9C%E3%80%82%3C/p%3E%3Cp%3E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ggzyjy/%EF%BC%89%E2%80%9C%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2%80%9D%E6%A0%8F%E7%9B%AE%E4%B8%AD%E7%9A%84%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4%B8%9A%E5%8A%A1%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5%92%8C%E2%80%9C%E4%B8%BB%E4%BD%93%E5%BA%93%E6%B3%A8%E5%86%8C%E5%8A%9E%E7%90%86%E6%8C%87%E5%8D%97%E2%80%9D%E3%80%82%3C/p%3E%3Cp%3E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9日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6年1月19日16:3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定于:2026年1月11日8:00时至2026年1月20日15:3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不得增加股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四)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支付至成交价款的50%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6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五)竞得者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合同定金,合同签订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的金额,以每日0.2‰的比例进行处罚。
(七)土地开发程度
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竟得人需同步购买宗地范围内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八)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土地成交后,未按市县用地政策执行、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挂牌出让须知、《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3-6820960
代办服务电话:0553-6834436
CA办理咨询电话:0553-2395701
附件:1.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
2.规划设计条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用地清单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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