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丽江道站和区间风井项目排水配套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EDARH-2025-15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丽江道站和区间风井项目排水配套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11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是为了解决地铁丽江道站的排水需求而实施的排水配套工程。具体工程量: 铺设雨水d300混凝土管178.1米,乙型转弯检查井(1030)1座,乙型任意转弯检查井(1030)1 座,乙型直线检查井(1030)1座,乙型三通交汇检查井(1030)1座,泄压井8座;铺设 污水d300混凝土管146.3米,d400混凝土管15.4米,乙型直线检查井(1030)1座,乙型
任意转弯检查井(1030)1座,乙型转弯检查井(1030)2座,乙型三通交汇检查井(1030)2 座,泄压井9座,化粪井1座,以上工程的材料采购,具体详见碰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丽江道站和区间风井项目排水配套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丽江道站和区间风井项目排水配套工程(材料)采购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及发布本项目公告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 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 标人,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或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电子版(整体彩 色扫描一个PDF版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文件费电汇凭证。(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料并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