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水利局委托,对《林州市石板岩镇供水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01月14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C-2025-035
1.2.项目名称:《林州市石板岩镇供水工程》设计项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概况与规模: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自来水厂1座、铺设管道20.20km和配套信息化管理设施等。自来水厂设计规模为6000㎡/d。
1.5.招标控制价:175.62万元
1.6.资金来源: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
1.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至工程验收。
1.8.设计周期(提供设计成果):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1.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6年01月14日9时00分
定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定标室
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单位:重庆纵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85714921C
中标价:1668400 元
项目负责人:李进丰
证书编号:CS2013500020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设计周期(提供设计成果):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公示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2026年01月18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林州市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303A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2-8917392
地址:林州市龙安路304号
邮箱:gsz686199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891844674
联 系 人:王秀娟
电 话:0372-5100098 13673327954
地 址:安阳市解放路379号
邮箱:2282219593@qq.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303A
联系人:赵伟宁
联系电话:0372-6591910
邮箱:lzsswj203@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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