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控制在199000元内
(三)采购单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专项服务开展工作地点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采购方工作安排,年度内开展不少于2次案卷评查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需到我区现场集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2)对全区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卷开展评查并出具评查意见,评查总案卷数不少于250宗;
(3)接受被抽查单位的申诉、复核申请,并对其进行核查、提出处理意见;
(4)根据案卷评查结果及我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撰写案卷评查专项分析报告,对我区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提出可行性建议;
(5)其他涉及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执业经验不得低于三年,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并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对接;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尽职完成服务,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及联络员;
3.结合采购人需求,服务团队需自行做好外勤交通保障,保证服务人员及时到达工作现场提供服务。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算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限要求为准)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要注明报价日期并加盖公章,多页报价单需另外加盖骑缝章)
序号 | 采购类目 | 数量 | 报价(人民币) | 备注(如有) |
1 | 可根据采购需求细化 | |||
2 | 可根据采购需求细化 | |||
合计总价 | 小写金额:元人民币 大写金额:元人民币 |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项目情况总共分为价格、服务、综合实力及诚信情况四大评分要素。其中报价占比20%、服务方案占比50%、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力占比10%、同类目服务经验占比10%、供应商资质条件占比5%、诚信情况占比5%。
六、补充事宜
(一)投标截止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3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方案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报价方案需体现报价、服务方案、团队成员情况、同类目服务经验、供应商资质条件及诚信情况(详见附件)。
(二)递交方式:邮箱报送,dzb_sfk@szss.gov.cn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先生 0755-22100389
(四)有效投标不足3家的(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公开征集失效。
(五)对本项目有争议的,由采购人处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