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施工图审查服务投标单位征集
-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变更内容:
1、原公告中: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
2、资质要求:征集申请人应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机构类别一类,审查业务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含超限工程),同时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在30万元(含)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并在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编制执行能力。
5、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誉承诺:
1)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项目相关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3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8、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年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9、其他要求:1)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0、本次征集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变更为: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
2、资质要求:征集申请人应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机构类别一类,同时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在30万元(含)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报告成果资料),并在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编制执行能力。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4、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应具备有效的且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誉承诺: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施工图审查服务重大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征集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3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7、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年10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8、其他要求:
1)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9、本次征集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2、原公告中: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8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正常领取,如节假日领取请提前电话联系)
变更为: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12时00分00秒---2025年5月14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正常领取,如节假日领取请提前电话联系)
3、原公告中:
六、其他公告内容
2、本项目专家评审(及复核评审)费用(含差旅费等)及食宿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变更为:
删除此条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征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三、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312-7131516
征集人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311-8536908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号
联系人:闫工、李工
联系电话:13381157776
传真:010-6879812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