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100-06892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综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综合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应用研究中心)(牵头单位)、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403号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综合服务项目(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平台化支撑。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核心要求和主要实施环节,提供一套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支撑市工信局实现试点工作的线上全流程管理。 智库支撑。支撑盘锦市完成试点城市全周期决策、组织和管理等工作。包括试点工作规划与制度制定,支撑试点企业改造全过程管理,支撑申报遴选工作方案,支撑中期及整体绩效自评价验收,提供研究咨询服务等。 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效验收。面向精细化工、石油石化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3个细分行业,基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600家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效验收及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
服务要求:1.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 2.具备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且未作为数字化服务商开展盘锦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工作。 3.中标单位和其从业人员在项目执行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泄露项目相关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擅自更改、项目执行程序和相关内容。 4.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对于平台化支撑,需自合同签订起2个月内完成试点工作管理功能开发上线运行。 5.中标人保证在工作日提供服务,并指派专人与招标人保持沟通,随时可以承担招标人指派的任务。需要与招标人当面对接项目或者列席咨询会议的,及时响应。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对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验收安排确定)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合同要求标准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秀玲、苏敏、姜瑜、刘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综合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A1座
联系方式:0427-2832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街道汇美社区乔家1-25-278(汇美办公楼4层4001
联系方式:17640589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76405894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最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