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435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车公庙站物业区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地铁站 |
面积/数量 | 10698.3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2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4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元/平方米/月(第4个租赁年开始采用固定租金+分成租金方式收取,分成租金即为月度全口径经营收入(租金、多经、广告等)超过人民币60万元,则超出部分经营收入的50%作为分成租金) | 租金的递增 | 第1-3年不递增,第4年起每三年递增3%(即第4年在第3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7年在第6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10年在第9年的基础上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在收到深圳联交所出具的《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消防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及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末年3个月的基本租金。如果承租方未按规定提交租赁保证金、消防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其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最终中选,承租方应在收到深圳联交所出具的《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4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按时交纳合同约定保证金,并不得修改合同内容条款,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承租方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运营本项目,经出租人书面认可为确有必要重新厘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形的,则由出租人、承租方、承租方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3.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将改造方案报出租人、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并向出租人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须按照出租人要求,定期将其物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文件材料及经营数据等向出租人报备。 6.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物业改造、设备增设及消防设计、报批的全部费用、风险及责任,确保符合消防、住建等法规要求。若因消防审批未通过导致无法开业或停业,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承担租金减免、赔偿等责任。 7.出租人按物业现状交付,不对物业能否满足承租人经营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结构)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承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评估可行性。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8.因消防审批延误、未通过或政府要求额外整改导致的损失(如工期延误、停业),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无需调整租金或赔偿。 | ||
其他补充说明 | 1.如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原则上分期给予),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 2.租金支付: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第一个计租月的租金于房屋交付之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以后各期租金承租方应在每个收费期的上个月的25号交齐下个收费期的租金。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2020年1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含)万元,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index.html%EF%BC%89%E6%9F%A5%E8%AF%A2%E3%80%81%E9%AA%8C%E8%B5%84%E6%8A%A5%E5%91%8A%E6%88%96%E9%93%B6%E8%A1%8C%E8%AF%A2%E8%AF%81%E5%87%BD%EF%BC%8C%E8%87%AA%E6%9C%AC%E9%A1%B9%E7%9B%AE%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5%90%8E%E5%A2%9E%E5%8A%A0%E5%AE%9E%E7%BC%B4%E8%B5%84%E6%9C%AC%E8%BE%BE%E5%88%B0%E6%9C%AC%E6%95%B0%E7%9A%84%E6%97%A0%E6%95%88%E3%80%82%3Cp%3E 2.意向承租方具有商业项目经营管理经验,商业经营的时间不低于5年(含)时间,其在营商业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含)(须提供经营案例的现场照片,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用途、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自有物业的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签署《承诺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4.近一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6%88%96%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3%80%82%3Cp%3E 5.意向承租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条件: 自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以来与出租人及其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且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自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以来在出租人及其下属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者有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声誉造成损害行为的;正与出租人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达成和解或纠纷化解的。 6.在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响应条件。 7.意向承租方须配合出租人对其资质、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完整版https://***/index.html%E3%80%81%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6%9F%A5%E8%AF%A2https://www.creditchina.gov.cn/%EF%BC%9B%3Cp%3E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2、4条证明文件;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5-8条承诺书; 10.招租公告盖章确认版; 11.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2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0月24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8369073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 (8)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 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13430402777。 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 5. 若遇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该项目目前由地铁集团于2024年9月14日取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并获得了合格的审查结论。意见书中指出,地下空间商业区域暂不投入使用,仅保留商业区中部通道作为临时地铁出入口。该物业区目前尚不具备经营条件,若需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重新申报商业区域消防设计。承租方承租后需对该物业的消防设计重新申报,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且不得以消防设计申报不通过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7.因该物业区目前仅按作为公共走道功能进行消防报审及装修,承租方承租后需自行自费投入土建及建设基础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项目整体供配电系统 (2)项目整体消防系统并自行报审、报验 (3)项目整体通风空调系统 (4)项目整体给排水系统 (5)项目整体排油烟系统 (6)项目整体弱电、监控系统 (7)项目整体装饰、装修工程 (8)项目公众通信系统及网络相关设备 (9)隔墙建筑及其它 8.承租方承租后可按以下两种方式灵活选择物业管理方: (1)由承租方委托深铁物业提供物业管理。鉴于该物业区目前处于毛坯状态,设备设施的品牌、数量等无法确定,故物业管理范围和价格待承租方确定装修改造方案后与深铁物业商定。 (2)由承租方委托或自行组建有相关资质的管理公司或团队对该物业进行管理,管理责任和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场地交付前给予承租方6个月作为消防申报缓冲期,不计入合同租赁期限,本项目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通过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消防保证金;若消防申报缓冲期限届满,本项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仍未通过(因政策法规变化导致该项目不具备申报一次消防条件除外),则出租方不延长缓冲期,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扣除消防保证金,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保留依法追究承租方赔偿责任的权利;若提前完成工程消防设计报审,则以消防申报审批同意次日作为场地交付日,并作为合同起始时间,同时计算免租期。 10.承租方在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通过前,不得进行分租及分租招商。 11.项目计租面积不等于项目实用面积,出租方对项目实用面积不做任何保证。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