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食堂费用(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徐州宝益鲜冷鲜肉经营有限公司 | 91320311MA1X8T60X7 | 徐州市泉山区彭亮农贸市场东首1号 | 87.06(均分制) | 16.9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食堂费用(食材采购) 服务范围: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食堂费用(食材采购),配送地址为贾汪区山水大道9号,因勤务需要贾汪分局机关食堂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各类食品能够提供相应的质量报告、检疫报告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供货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二个月。 服务标准:中标人所供应的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特殊物品应符合行业内通用标准。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振海、胡传新、朱冬、马培忠、陈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服务费为13916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8日
2.定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3.各供应商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
单位地址:贾汪区山水大道9号
联系人:汪坤
联系电话:0516-85869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信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文治巷5号三楼
联系人:周惠
联系电话:1996195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
电话:1996195884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