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1号)
一、 项目编号: HB202503315003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物业费公开招标-1包(邯郸校区物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河北坤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吉星
公 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乡张掖村碧桂园春天里5-1-602
被投诉人1: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单 位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87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 位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滦州市靓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 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茨榆坨镇谢各庄村
四、基本情况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物业费公开招标-1包(邯郸校区物业服务)”于2025年7月18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8月19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滦州市靓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月28日坤舆公司向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出质疑。9月4日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9月9日坤舆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滦州市靓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投标为无效投标,也不应取得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