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IPO审核常态化以来,超过四成企业募资规模较最初申报稿明显缩减,平均缩减幅度超过20%。这实际上意味着,IPO募资“瘦身”也实现了常态化,笔者认为,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资料显示,去年IPO审核常态化后A股共有84家企业通过IPO审核。其中,44家企业拟募资额较申报稿“瘦身”明显。44家企业申报稿拟募资合计459亿元,上会时募资额被缩减至330亿元。44家企业整体募资额降幅达28%,且单家企业募资缩减幅度普遍超过20%,最大降幅更是达到49%。
超四成企业募资“瘦身”,且平均募资较拟募资下降28%。无论是从企业数量占比,还是平均募资下降幅度,显然都不算低。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
比如近些年证监会一直倡导从严监管的理念,并在实践中予以执行。去年3月份,证监会曾发文提出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与过度融资。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上市指引》,将“突击分红+补流偿债超募资20%”的情形列入负面清单。此外,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明确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聚焦主业,同时严禁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和偿还银行借款等,客观上这些制度安排为募资“瘦身”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事实上,众多企业募资“瘦身”的背后,“补充流动资金”成为个中的焦点。此外,精简募投项目、对相关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缩减,也是引发企业募资“瘦身”的主要原因。比如有的拟IPO企业在申报稿中规划有多个募投项目,减少一至两个募投项目,无形中会减少募资额。再如把每个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缩减,同样会导致募资“瘦身”。
个人以为,整体而言,募资“瘦身”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有利于将市场宝贵的资源用在“刀刃”上。而在此前,IPO募资引起的资源浪费现象并不少见。像在IPO市场化发行时期,新股“三高”(高发行价格、高发行市盈率、高超募)发行成为普遍现象。相关企业超募十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的比比皆是,这些宝贵的资金,或躺在银行上“睡大觉”,或被用于理财,而众多急需资金的企业,却无法获取资金。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新股发行步入注册制后,不再有证监会的“窗口指导”,新股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发行。新股发行规模、节奏、价格由市场决定,受市场约束。在此背景下,IPO“三高”发行重现资本市场,也引发投资者的质疑与诟病。在此背景下,强化新股募资监管显然亦是应有之义。
笔者认为,强化新股募资监管的重点应侧重于募资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其中,应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新增产能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以及新增产能能否得到有效消化。如果上述几个方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存疑,那么募资“瘦身”甚至项目被否都应成为选项。
当然,强化IPO募资监管,有必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不可出现“时冷时热”的现象。如此才更有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也更有利于把市场宝贵的资金融资这个“好钢”,用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这个“刀刃”上。(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