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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市政园林配套中心沣东新城太平河阿房一路泵站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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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沣东新城太平河阿房一路泵站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M招2025-05001

项目名称:沣东新城太平河阿房一路泵站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5,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沣东新城太平河阿房一路泵站工程监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5,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5,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工程监理服务沣东新城太平河阿房一路泵站工程监理1(项)详见采购文件605,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具体工期可随施工工期变化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沣东新城太平河阿房一路泵站工程监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沣东新城太平河阿房一路泵站工程监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9日 至 2025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网点1: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1楼客服中心,咨询电话:4006-369-888;网点2: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网点3:西安市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11#窗口,咨询电话:029-86510073转80211。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6)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咸财发〔2021〕159号);17)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2023〕119号);(1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4.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可获取磋商文件并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限内,下载获取电子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未及时下载的后期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投标,后果供应商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下载操作手册,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6.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文件《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2023〕119号),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本项目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市政园林配套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大道沣东城市广场5号楼

联系方式:029-89500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11幢4层

联系方式:18192653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卫红、李琳

电话:18192653503

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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