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冶市中医医院超声胃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LC-2026-HW0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6-00733
3、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超声胃镜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
超声胃镜(超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设备一套,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境内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参与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07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大冶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链接]:10007/#/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使用CA的方式(1)供应商账号注册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依据指引填写,完成注册。注意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方可办理CA。(2)CA办理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办理地址:[链接]:8088/hbcaysl/web/[链接]?projectId=75d2eff07cf94c28b644ad37f068b850或者打开大冶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链接]:10007/#/index)——首页——CA办理,点击【CA办理】按钮,进入相关页面办理。如您在证书业务申请中遇到问题,请尽快联系客服(服务热线:400-870-8080 企业QQ:4008708080)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潜在供应商如果线上未办理成功,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已有登录账号并已办理CA证书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可访问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如未办理CA证书则无法网上投标。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疑问可咨询0714-6209015。2、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发布。若谈判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收到电子质疑函时间为准。4、谈判供应商来源:通过发布《需求公示(征询意见)》公开征集供应商反馈意见和供应商名单,竞争性谈判小组从征集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如供应商被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的,将可能被列入财政监管部门不诚信供应商名单。5、供应商应:①在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投标响应; ②在线完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签章、加密和上传; ③按照采购项目开标程序在线完成签到、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和开标结果确认;④在线完成、谈判、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澄清; ⑤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线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⑥统一应用数字证书(CA)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过程中的可信电子签名、签章操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中医医院
地 址:大冶市建设路6号
联系方式:13872051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联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发展大道333号A1栋5楼004室
联系方式:13597744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明威
电 话:1359774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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