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J-ZG--20255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移动式G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1-07,更正为:2025-11-1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8 08:50:00,更正为:2025-11-26 14: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18 08:50:00,更正为:2025-11-26 14:15:00。
(一)招标文件“四、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原:
1.7 ▲设备可电动控制,至少包括轨道运动、轴向运动、升降、SID调节。
4.5 探测器运动:探测器可电动伸缩。
5、外科手术专业监视器
5.1 ▲医用外科专业监视器:彩色,单台尺寸≥27寸;
12.2 ▲配备控制手柄1套,可控制G臂沿轨道旋转、沿轴旋转、SID伸缩、升降等运动等功能。
(二)配置要求(单台)中:7 外科手术专业监视器 1 个
更正为:
1.7 ▲通过手柄电动控制,可控制G臂沿轨道旋转、沿轴旋转、SID伸缩、升降等运动等功能。
【删除】4.5 探测器运动:探测器可电动伸缩。
5、配套专业监视器
5.1 ▲彩色,单台尺寸≥27寸;
【删除】12.2 ▲配备控制手柄1套,可控制G臂沿轨道旋转、沿轴旋转、SID伸缩、升降等运动等功能。
(二)配置要求(单台)中:7 配套专业监视器 1 个
(二)招标文件全文内容:
原:
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字眼
更正为:
增城院区门诊五楼住院手术中心(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话咨询(卜老师:38367857)或者到现场了解安装环境具体情况)。
(三)招标文件“3.评审评审”:
原:
| 技术部分 | 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的符合性 (35.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证明文件对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得35分; 有1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32.5分; 有2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30分; 有3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7.5分; 有4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5分; 有5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2.5分; 有6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0分; 有7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17.5分; 有8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15分; 有9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12.5分; 有10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10分; 有11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7.5分; 有12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5分; 有13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5分; 有14条及以上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 0 分。 备注:1、技术证明文件:(1)《第二章 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投标人不提供佐证资料或佐证资料不足或佐证资料没有按要求相应盖章或佐证资料模糊不清或佐证资料未能有效证明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条款将视为负偏离;如要求提供技术参数的佐证资料涉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检测时间要求且办理检测所需要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上述检验检测报告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2)《第二章 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视为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显示所投产品参数信息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响应情况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则应判断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模糊不清,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如果投标人偏离程度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则应判断为负偏离; 3、技术证明文件(均为扫描件)的提供要求: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中文版必须加盖制造商(投标产品为本国产品)公章。评审依据以中文版内容为准,外文的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仅供参考。资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
| 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中不带“★”或“▲”号的一般技术条款的符合性 (10.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证明文件对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一般技术参数(标注★”或“▲”技术参数的条款除外)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一般技术参数10分; 有1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9分; 有2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8分; 有3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7分; 有4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6分; 有5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5分; 有6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4分; 有7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3分; 有8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2分; 有9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1分; 有10条及以上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0分。 备注:1、技术证明文件:(1)《第二章 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投标人不提供佐证资料或佐证资料不足或佐证资料没有按要求相应盖章或佐证资料模糊不清或佐证资料未能有效证明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条款将视为负偏离;如要求提供技术参数的佐证资料涉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检测时间要求且办理检测所需要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上述检验检测报告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2)《第二章 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视为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显示所投产品参数信息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响应情况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则应判断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模糊不清,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如果投标人偏离程度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则应判断为负偏离; 3、技术证明文件(均为扫描件)的提供要求: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中文版必须加盖制造商(投标产品为本国 产品)公章。评审依据以中文版内容为准,外文的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仅供参考。资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 |
| 项目实施方案(不包括培训和售后服务) (5.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所有产品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到货计划、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运输保障、安装调试(安装调试的计划、步骤、人员安排等)等内容进行评审: (1)投标人能分别对每一个产品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得0.5分;如未能提供或未对每一个产品分别提供方案,以下评分项均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每一个产品有明确具体的计划安排、对每个标的设备的运输过程有针对性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明确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4.5分; (3)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每一个产品有明确的计划安排、对设备的运输过程有基本的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基本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2.5分; (4)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每一个产品有简单的计划安排、对设备的运输过程有简单的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简单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0.5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
更正为:
| 技术部分 | 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的符合性 (32.5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证明文件对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得32.5分; 有1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30分; 有2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7.5分; 有3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5分; 有4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2.5分; 有5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0分; 有6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17.5分; 有7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15分; 有8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12.5分; 有9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10分; 有10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7.5分; 有11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5分; 有12条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2.5分; 有13条及以上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得 0 分。 备注:1、技术证明文件:(1)《第二章 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投标人不提供佐证资料或佐证资料不足或佐证资料没有按要求相应盖章或佐证资料模糊不清或佐证资料未能有效证明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条款将视为负偏离;如要求提供技术参数的佐证资料涉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检测时间要求且办理检测所需要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上述检验检测报告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2)《第二章 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视为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显示所投产品参数信息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响应情况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则应判断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模糊不清,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如果投标人偏离程度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则应判断为负偏离; 3、技术证明文件(均为扫描件)的提供要求: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中文版必须加盖制造商(投标产品为本国产品)公章。评审依据以中文版内容为准,外文的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仅供参考。资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
| 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中不带“★”或“▲”号的一般技术条款的符合性 (1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证明文件对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一般技术参数(标注★”或“▲”技术参数的条款除外)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一般技术参数12分; 有1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11分; 有2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10分; 有3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9分; 有4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8分; 有5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7分; 有6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6分; 有7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5分; 有8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4分; 有9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3分; 有10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2分; 有11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1分; 有12条及以上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得0分。 备注:1、技术证明文件:(1)《第二章 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投标人不提供佐证资料或佐证资料不足或佐证资料没有按要求相应盖章或佐证资料模糊不清或佐证资料未能有效证明满足相应参数要求的,该条款将视为负偏离;如要求提供技术参数的佐证资料涉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检测时间要求且办理检测所需要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上述检验检测报告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2)《第二章 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视为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显示所投产品参数信息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响应情况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则应判断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模糊不清,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如果投标人偏离程度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则应判断为负偏离; 3、技术证明文件(均为扫描件)的提供要求: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中文版必须加盖制造商(投标产品为本国 产品)公章。评审依据以中文版内容为准,外文的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仅供参考。资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 |
| 项目实施方案(不包括培训和售后服务) (5.5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所有产品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到货计划、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运输保障、安装调试(安装调试的计划、步骤、人员安排等)等内容进行评审: (1)投标人能分别对每一个产品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得0.5分;如未能提供或未对每一个产品分别提供方案,以下评分项均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每一个产品有明确具体的计划安排、对每个标的设备的运输过程有针对性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明确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5分; (3)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每一个产品有明确的计划安排、对设备的运输过程有基本的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基本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3分; (4)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每一个产品有简单的计划安排、对设备的运输过程有简单的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简单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1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原: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原:
2025年11月18日 08时50分00秒 (北京时间)
更正为:
2025年11月26日 14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提醒投标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与采购文件同时发布的《医疗设备投标文件制作指引》,参选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如指引的问题仍不清晰,不知道如何正确填写,可及时查看该指引的代理公司联系方式,及时联系代理公司予以释疑,代理公司将指导投标人正确填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地 址:金穗路9号
联系方式:020-38076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0-87385151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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