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宝有限公司房租追缴律师服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北京京宝有限公司房租追缴律师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集采中心,项目业主为北京京宝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编号: ZGBY-BJYX-2025-0789 。
2.2项目概况:两企业长期欠缴北京京宝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租金,截止2025年1月23日两家共欠款7.6万余元。需聘请熟悉房屋租赁租金追缴案件的律师,协助完成本案全程代理事宜。
2.3采购范围:本项法律服务涵盖两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租金追缴)的全程代理 ,具体服务内容见采购需求。
2.4服务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双园路9号)
2.5服务期: 至本案件全程完成之日止。
2.6质量要求:(1)专业性:代理律师必须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执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应就拟委托事项向委托人提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解决方法和途径,释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不敷衍推诿,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提供的法律服务应体现出高水平的专业素养,确保所出具的法律文件、意见和解决方案准确无误地适用法律,符合行业惯例和最佳实践,能够有效应对租金追缴案件过程中的各种复杂法律问题。
(2)及时性: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客户提出的法律问题和需求应在 24小时内给予回应,并根据项目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不影响整体进度安排。
(3)保密性: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在本案件法律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客户商业秘密、各类数据及其他敏感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保密工作的落实。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合法登记文件,应答单位为分所的须提供总所授权书。
B.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内,以现场查询为准(被集团纳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报名)。
- 财务要求: /
-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8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2项类似胜诉经历。需提供合同(含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起始日为准)及相关胜诉证明。
- 信誉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律师事务所及团队律师具有良好的信誉,律所及团队负责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无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处分信息, 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代理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年限10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书首次批准日期时间为准)。
- 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供应商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硬件特征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8月 12日—2025年8月16日 9: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上传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19日09:3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年8月19日10:00,拟谈判的地点:将采用线上视频会议方式,供应商入会后请在等候室等待,主持人依次邀请供应商入会谈判,会议软件“腾讯会议”,请提前下载软件调试,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电子平台使用问题400-021-0123
项目问题咨询85003387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电子邮件:zhangmengqi@cbyi.cn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合同签订主体:北京京宝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