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振西建设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经久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建工程劳务分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
1.1 项目地点:西昌市经久乡。
1.2 项目概况:经久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西昌市经久乡。经久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面积:11099.13平方米,合16.15亩。规划用地南侧和东侧临园区用地10m宽带状绿地,西侧接已建生活污水厂,北侧现为空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具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3 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
(2)技术负责人:本单位人员,专业:建筑工程类,职称:中级及以上。
(3)专职安全员:本单位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级证书)。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证书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注: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社保,不受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的影响,招标截止日当月及之前连续月份的社保均认可)。
(4)现场须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所有参建工人年龄在18-55周岁,且能按照工期及进度要求匹足够数量的工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自行承诺),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5 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三、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 11月 12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11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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